澳府提交「修改博彩法」法案新文本 二常會表示大致認同

 【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續審「修改博彩法」法案,政府向委員會提交法案新文本,新文本取銷賭牌承批公司需在自身物業內經營娛樂場的條文,同時亦調整博彩毛收入向文教及社保等領域撥款的規定等。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政府向委員會提交了修改博彩法法案新文本。其中,在處理 「衛星場」 方面,取銷了賭牌承批公司需在自身物業內經營娛樂場的條文,亦即衛星場在三年過渡期後,無需在承批公司物業內經營,而當賭牌批給一旦撤銷,相關公司的所有娛樂場連同全部設備及用具,以及未完成的博彩投資項目亦不需歸屬特區政府所有。

 陳澤武稱,新文本改動多,涉及的政策及技術有重大改變,委員會大致認同。他稱,新文本亦調整博彩毛收入向文教及社保等領域撥款的規定,建議賭牌承批公司若基於公共利益,尤其由於拓展海外市場,行政長官在聽取博彩委員會意見後,可全部或部份豁免相關撥款。陳澤武稱,因本澳客源單一,若能有誘因拓展客源,會對博彩收入帶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