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集)大馬嚴重車禍有感 舒蕊
讀《星洲日報》四月十四日報道:女子沈可婷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凌晨三時二十分因疏忽駕車,導致在公路踩改裝腳車的八名少年遭撞斃!
初判時,沈女獲無罪;高庭法官在上訴案中推翻判決,判沈女入獄六年,即時收監。
這裏不談判案問題,這則新聞給我詫異的是:馬來網民為沈女打氣!
網民的論據是:那些家長要負責任,孩子半夜三更不是應該睡覺嗎?為何跑到公路踩單車〈新聞指改裝的腳車叫「蚊型腳車」,上網查,是沒有鈴鐺、煞車與車燈的三無單車〉?
看到那三無裝備的單車,我打了個突:學生時代以單車代步,最怕煞車的橡皮磨蝕了而煞不了車!現在偶然發夢:單車不是車鍊甩脫、就是落斜坡時煞車沒反應!
再查看,新加坡有聲音促政府立法管制蚊型腳車......看來星馬流行這種危險單車的玩意?
據悉,沈女在公路上涉嫌超速〈最高時速五十公里〉──個別駕駛者在深夜或清晨,以為道路上車輛疏落,可以放縱地踩油門......
網民之話其實有一定道理,作為家長要管束未成年子女;或許那些尋求刺激的少年約好,偷偷地溜出門......
「三無單車」,真的要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