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時獲准逗留不多於九十日的旅客 新法生效後只可入住酒店

 【專訪】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並細則性討論及審議通過《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案,並自公佈翌月的首日起生效。法案規定除了獲特別逗留許可,入境時獲准逗留不多於九十日的旅客,只可入住酒店場所。

 在細則性討論時,有議員關注修法後要整合資源以更有效打擊非法住宿,當局要與大廈管理機關加強溝通。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過去經營非法旅館的人士主要持內地證件,他直言,無論搭建的法律網有多嚴密,「始終有人搵到窿窿罅罅去走棧」,政府主要針對以往法律實行中遇到的問題完善制度。未來會做好宣傳和執法,跟進檢討新法執行效果,有需要時再堵塞漏洞。

 至於旅遊局稽查人員不足問題,張永春坦承人手是一定不足,希望從源頭解決問題。以民宿為例,政府將與相關平台溝通,要求他們拒絕讓澳門民宿上架。在執法過程中,經當局查核,有證據和合理理由相信業主沒有參與提供非法住宿,可豁免或縮短封屋措施有效期,但強調需要根據執法的實際情況,法律難以訂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