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了第一五二/二0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五二/二0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以取代經第八四/二0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該批示,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包含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和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當中,滅活疫苗適用年齡下調至年滿十二歲,即適用範圍為年滿十二歲且未滿六十歲的人士,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六十歲或以上的人士。至於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則適用於年滿十二歲的人士。◇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