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市政署預計將於明年第一季,安排現有的承租人及准照持有人,按照法律規定簽訂新租賃合同。
市政署昨日舉行每月記者會,據介紹,第六/二0二一號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為讓現有經營者順利過渡並確保市場運作穩定,現有街市攤位承租人、位於公共街市及小販大樓內的小販准照或散檔准照持有人,可於新法律生效之日起計九十日內選擇及簽訂合同。此外,上述人士可於五年內申請指定符合規定的人士繼續承租有關攤位。市政署預計將於明年第一季,安排現有的承租人及准照持有人,按照法律規定簽訂新租賃合同。
為了讓街市攤販及相關持份者更好地理解並履行新法,市政署將於本年第四季為約一千名街市攤位承租人及准照持有人舉辦多場新法律講解會,同時,亦對市政署前線的稽查人員進行培訓,以便更準確地掌握《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及制度內容。
據介紹,新法律定義「公共街市」不單包括現時本澳九個公共街市,亦包括街市熟食中心及小販大樓等。新法律又規定了攤位承租人的主要義務,引入「持續經營業務」及「親身經營業務」的規範,以確保公共資源獲得充份利用,及保障市民能在街市內購買到生活所需及得到服務。新法律實施後,將有助加強對公共街市的規範,使公共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及充份運用,推動積極經營,提升服務質素。
另外,市政署又表示,有關日後公共街市攤位的「公開競投」程序,將透過相應行政法規訂定,將於該行政法規公佈後另作講解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