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獲立法會通過明年起生效 准照申請統由旅遊局負責

 【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法案,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法案旨在規範酒店業場所,及其內的餐廳、簡便餐飲場所、酒吧、舞廳及美食廣場食品攤檔的准照申請程序及運作的制度,日後統一由旅遊局負責。列席的

 經濟財政司長李偉農表示,這亦便於公共安全和環境衛生管理。至於酒店外場所的監管,未來會與市政署進一步調整。關於規範桑拿、卡拉OK、遊戲機等場所法律,法務局正跟進修法工作。

 議員蘇嘉豪關注不同飲食場所歸市政署和旅遊局分管,出現消費爭議難以完善處理。又新法允許「膠囊旅館」,具體應如何監管。李偉農指兩部門管理和負責的事務好清晰,亦有良好的溝通機制,不會存在「有事無人理」。至於「膠囊旅館」,法案規定必須設置在酒店內,因此,市民毋須擔心衍生非法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