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議員梁孫旭提出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樓宇管理問題多,影響大,根治難,需要特區政府、社會團體、物管業界和廣大市民同心協力,相互配合,才能有所成效,創造出一個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時下,樓宇日久失修、外牆批盪脫落、跌窗、滲漏水等威脅千家萬戶生命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發生,引發的悲劇和糾紛不斷。對此,特區政府需要繼續積極主動作為,推動解決好樓宇管理問題,一刻都不放鬆,更不止步。
當前,在推動解決樓宇管理問題上,特區政府一方面針對構成威脅生命財產安全的問題,繼續採取各種措施,尤其是援助措施,協助預防和解除安全威脅;另一方面,在力求根治問題上,建立法律法規,繼續完善運行機制,推動成立業主委員會。總體而言,相關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不過,面對層出不窮的問題,相關工作還需要繼續加強。
基此,為助有關工作進一步改進,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二00七年三月樓宇維修基金計劃的設立和二0一八年八月《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和《分層建築物共同部份的管理法律制度》的實施,按法律規定,今年八月二十二日前物管公司須協助召開首次業主大會,否則或會被罰款。而房屋局早前亦委託調查團隊,就樓宇管理的情況展開調查,了解業主參與樓宇管理的情況,為清晰差異所在有助進一步改進工作,當局能否提供調查的結果及有關計劃和法律實施後,推動成立業主委員會以及召開業主會的情況?
二、由於相關法律實施至今近三年,坊間仍對物業管理存在一定的意見,根據近三年的執行情況,當局主要收到甚麼樣的求助及反映意見?會否掌握法律實施過程中出現甚麼問題,進而作出檢討和制定改善方案?
三、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自實施以來,執行成效顯著,但即將到期,按規定,資助申請期限為:自第二百六十二/二0一八號行政長官批示生效日起計至二0二一年二月九日,且須在工程施工前遞交申請。對此,當局就相應計劃有無考慮繼續實施或者將作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