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姊妹互換丈夫、男朋友 警破假結婚案拘四男女
【專訪】治安警偵破一宗「假結婚」案件,拘捕四名男女;涉案的一名本澳女子協助其內地胞妹及妹夫取得澳門居留權;兩姊妹互換丈夫及男朋友從而假結婚,申請來澳與家人團聚,其胞妹及妹夫憑此均取得身份證,二人更在本澳任職莊荷;假結婚的雙方取得身份證後亦隨即離婚。事件最終被治安警揭發,相關四人同被拘捕。
涉案兩姊妹姓蔡,現年分別五十四、四十九歲,胞姐是本澳居民;胞妹原是內地人,假結婚後現為本澳居民,任職莊荷。其餘兩人分別姓任,六十六歲,本澳居民,無業;姓容,四十七歲,原是內地人,假結婚後為本澳居民,同任職莊荷。四人會被控偽造文件罪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任某與案中胞姊是同居情侶,一直居住本澳。而胞妹與容某是內地夫婦。為協助胞妹及妹夫取得澳門身份證,兩姊妹和對方互換丈夫假結婚,雙方不收利益。早在二零零六年,任某在內地與胞妹註冊結婚,同年胞姊亦在內地與容某結婚,有關人士後申請來澳家人團聚。
胞妹及其丈夫(容某)在二零一四年均取得居民身份證,二人更找到莊荷工作,翌年離婚。直至二零一五年底,容某在內地與另一名姓王的女子結婚,其後申請妻子及繼女來澳定居,不久王女取得單程證。
最近當局再進一步審查有關申請資格時發現有問題,治安警跟進調查,揭發上述連串的假結婚案件,拘捕涉案的四名男女。調查發現涉案人士從無共同生活、居住及進出境,口供亦存疑。疑人等否認犯案,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並跟進容某與王女,是否存假結婚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