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指修改「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 有條文不清晰待匯總後邀政府解釋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首次討論修改「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將匯總問題集後再邀請政府代表到立法會介紹和解釋。

 法案建議司警局刑偵人員、海關關員、獄警、治安警及消防局人員,若每周工作超過四十四小時,可收取增補性報酬,并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何潤生表示,其對象表述與現行有所不同,會向政府了解有否擴大對象範圍。

 同時法案建議若每周工作時數不超過四十四小時,增補性報酬的計算方法為當月工作總時數除以該月的工作日日數,再乘以每周五個工作日,委員會認為表述方式不清晰。

 且現行規定建議,每月收取的增補性報酬相當於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一百個薪俸點。但法案沒有顯示為一百個薪俸點,并建議以特首批示訂定,委員會希望了解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