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警方提醒居珠澳人 居住證不可由他人代辦

 【中新社珠海六月十七日電】(鄧媛雯 詹丹靈)給錢就能代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珠海警方十七日對外表示,日前,一男子假藉代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為名實施詐騙被珠海警方刑事拘留。珠海警方提醒,目前成年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不存在代辦的情形。

 據介紹,六月三日,珠海拱北派出所接到事主陳先生的報案稱其被人詐騙。原來,此前陳先生的四位澳門朋友急需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請其幫忙盡快辦證。

 一向熱心的陳先生從朋友處得知一名姓薛的男子稱可以代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於是通過微信聯繫上薛某。對方聲稱可為他們代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每人需收費三千元人民幣。陳先生隨後通過微信分多次共轉賬一萬二千元人民幣給對方,但對方一直沒能把證件辦下來,於是懷疑被騙。

 民警通過調查,很快就確定了薛某金(男,二十八歲,珠海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六月九日,拱北派出所民警在檸溪某酒店將薛某金抓獲。

 經審訊發現,薛某金平時沒有正當工作,手頭拮據,便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可快速「代辦港澳人士居住證」的信息,每辦理一張收取三千元人民幣費用。事實上,薛某金收取了受害人的費用後根本沒打算也沒能力去辦證。

 目前,薛某金已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拱北警方介紹,十六周歲以上的港澳台居民辦理居住證必須本人持有效證件和資料前往相應的戶政服務中心辦理,十六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可由監護人代辦,因此切勿相信所謂的能委託他人或機構代辦證、甚至代辦「快證」的說法。此外,港澳台居民辦理居住證時提供的資料一定要真實有效,一旦核實以虛假證明材料騙領證件的,其證件將由簽發機關宣佈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