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呈現增長趨勢,為幫助三地企業解決因疫引發的跨境糾紛,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在廣東省港澳辦的指導下,設立「因疫企業跨境糾紛調解委員會」,建立粵港澳大灣區企業跨境糾紛調解的優質平台,助力粵港澳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共同協商發展、合作共贏。
該調解委員會由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法律專業委員會負責日常管理與開展工作,廣東省人大常委、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劉濤擔任調解委員會主任,澳門法學協進會會長李煥江擔任調解委員會(澳門區)主任,全球華語律師聯盟會長林新強擔任調解委員會(香港區)主任,廣東省社會組織總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吳婧擔任秘書長。
委員會採用視像會議的形式,日前在粵港澳三地同步上線。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執行會長林迪夫出席成立儀式並致辭,與促進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執行主任劉濤共同為調解委員會揭幕,向調解員頒發聘書。
獲聘成為委員會澳門區調解員的共有五人,包括主任李煥江,世貿中心調解員/仲裁員盧小芳、世貿中心調解員周笑銀、《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投資協定》投資爭端調解員陳嘉詠、澳門大學助理教授(法學)蘇建峰。
目前該委員會的調解範圍限於大灣區內(即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惠州、肇慶)註冊的企業之間,且糾紛須涉及跨境業務。即日起,大灣區內有需要的企業可通過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的公眾號或官方網站線上申請公益性因疫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