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監察制度修法文本耗時十一年仍未完成 黃潔貞問如何平衡業界與家長權益

 【特訊】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近年雙職家庭成為本澳主要的家庭結構,不少家長被迫依賴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下稱:補習社)照顧及督促子女的課業。但現行用於規範補習社營運的第三八/九八/M號法令《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沿用超過二十年,難以有效應對現時補習社運作所出現的問題,所以政府早在二00九年已先後進行三次公開諮詢,但修法文本至今仍未完成,暫未能提升對補習社的規管。

 在新冠肺炎疫情下,衍生了過去未曾出現的問題。有家長反映,接獲補習社的訊息,要求家長必須正常繳交補習費,又或接受針對疫情期間所提供的服務,才會在復課時繼續為他們的子女補習,引起了家長們的不滿。由於現行規管補習社的法律未能介入商業收費,因此政府難以作出實際的干預。

 但亦有補習業界人士反映一月下旬政府建議補習社延遲營運,以減低疫情在學童間傳播的風險,業界普遍聽從政府命令。但僱員薪金及租金為恆常性開支,長時間停業令業界有很大的經營壓力。而且今次疫情期間,各行各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政府為了推動內需推出電子消費券,不過未惠及補習業界,亦沒有提供針對性支援,只能想辦法自救避免導致倒閉。另外,在平常日子中,政府甚少關顧補習業界的發展,他們認為補習業界作為中小企,也需要協助提升行業的整體質素及推動行業發展。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教青局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回覆議員質詢指「正進行第三八/九八/M號法令《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的修訂工作,局方正就法務部門對行政法規的意見,將草案的內容分拆為法律及補充性行政法規,爭取盡快推進立法程序」。但實際上,當局曾在二0一七年表示會爭取在當年進入立法程序,但今至說法依舊。請問政府可否詳細說明現時工作的進展,將何時完成法案文本,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

 二、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家長及補習業界都手足無措,家長認為補習社停開無理由要繼續交費,但補習社面對恆常性支出的壓力,亦只能自行想辦法。而回顧當局進行的第三階段公開諮詢總結指「收費由市場調節,但為了適當保障家長的權益,教育暨青年局訂定補習社收費指引」。不過亦未能處理這類的特殊情況,請問當局在今次的疫情後,會否調整補習社收費指引,未來如何平衡家長及補習業界的權益?

 三、補習業界指他們雖然作為私人的中小企業,但服務卻為家長及家庭分擔了不少的照顧及教學責任,發揮著重要的社會功能,他們都期望政府可以協助推動業界的發展。請問當局除了監督處罰外,又有何措施提升補習業界及從業員的整體質素,以提升指導學生課業的技巧、職業道德及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