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修改經屋法」法案罰款百分比 一常會認為有下調空間

 【專訪】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細則性討論「修改經屋法」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討論「修改經屋法」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新文本建議將改變經屋用途的行政違法行為罰款百分比上限,調升至單位最初售價的百分之四十。法案同時新增家庭成員每年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天,將被行政處罰單位最初售價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委員會認為罰款百分比過高,有下調空間。

 何潤生稱,委員會認為不排除出現長者入住安老院、子女長大到外國讀書或家庭不和的情況,建議訂明經屋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天為單位空置的情況。政府代表同意有調整空間。他又稱,現時討論的「修改經屋法」法案只會適用於未來的經屋申請,而新城填海A區三千零一十一個經屋單位將沿用現行經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