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憂消費券令家庭經濟得不償失 冀有關方面加強監察保持物價平穩

 【特訊】連日假期,且恰好是澳門居民第一期電子消費券啟用,在社會和商戶事前大張旗鼓的宣傳刺激下,市民經居家禁足外出多月壓抑後,消費意欲出現反彈式的釋放,市面呈現出一派難得一見的熱鬧氣氛。然而,人們卻同時發覺米、油、肉、菜等四大類日常生活必需用品,「靜雞雞」地悄然漲了價,而且越接近電子消費券的使用日期,商品提價的範圍越廣、頻率越密、幅度越大。於是牢騷四起、罵聲連連,紛紛指責無良商家「㩒住搶錢」趁疫發財,集團式的連鎖超市更成為眾矢之的。

 自從政府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原意初心旨在惠澤市民和扶持企業,但從實際啟用這兩三天情況來看,效果並不理想。圍繞四十四家超級市場和九十三款生活必需用品的價格,不少社團服務處和議員辦事處都接獲到大量對市場加價深表不滿的投訴,在網絡上更流傳眾多圖文並茂的舉報實例。漲價差距少則五元、十塊,多則三、五十元,甚至還有以倍數計算,漲價幅度驚人。

 市政署五月三日更新公佈的近三天街市豬肉類商品最高行情顯示,排骨類每斤計氹仔賣一百元,下環賣一百二十元,沙梨頭賣一百三十元,祐漢賣一百五十元。商戶的升價手法近乎明火執仗所為:如在貨架就地更換標籤起價,或刻意在標籤上標錯價位,又或者貨品標價與收銀實收不符等等。連日來經濟局、消委會和市政署雖有管控行動,檢查督促約晤違規的商戶,市民表示,市場大範圍、大幅度地提升物價,經驗證明物價上升之後就根本無可能再降下來,現時人們手頭上持有電子消費券也許並未察覺到對家庭經濟的影響,但電子消費券畢竟使用有限期、有限額,一旦消費券的作用消失後,物價維持現狀甚至再往上升,屆時市民購物維持生活就要靠自身的「真金白銀」支付,長遠計算將會得不償失,政府可能好心做了壞事。對此,有關方面不能不認真考慮。

 在現階段有關方面應積極地透過消費者報料和自身掌握的社情資訊,在做好自身範疇工作的同時,加強協調統一行動,加強對市場的巡查監察,打擊「害群之馬」和「腥鍋之魚」,以保持市場價格平穩,打造良好的消費環境。長遠而言,應對《妨礙公共衛生及經濟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公共街市及小販管理制度》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制度的加大研究和加快立法,以增加有關部門的監察權和行政處罰權,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