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電腦犯罪法修訂案獲細則性通過 偽基站獨立成罪七月生效

 【特訊】立法會會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打擊電腦犯罪法》修訂案。法案建議將「偽基站」獨立成罪,處最高三年徒刑,情節加重則處一至五年徒刑,同時允許刑事調查部門在司法當局許可下,提取境外電子數據副本作為訴訟證據,該法案將於七月一日生效。

 議員蘇嘉豪質疑警方可提取本澳以外的電腦數據資料問題。列席會議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有關法案修改完全按照國際網絡犯罪公約規定,符合本澳法律和國際慣例,與其他國家相關規定完全一樣,即無論在本澳或以外地區電腦數據資料,合法地取得發佈者同意後,警方獲司法官批准就可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