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漢拒絕執行家居隔離 公安處以拘留七日行政處罰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珠海一陳姓男子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擅自帶家人外出,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發現後,上門進行勸說,陳某陽惡語相向。本月七日,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依法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拒絕執行居家隔離的陳某陽處以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一月三十一日,陳某陽(男,四十二歲,珠海戶籍,住前山街道辦翠微社區)向所在社區居委會報告其與家人日前從湖北回到珠海,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按照防控工作規定,要求陳某陽及家人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本月六日中午,隔離期並未結束的陳某陽帶著家人駕車外出。發現該情況,居委會工作人員和前山派出所民警於當日下午前往其住處,要求其嚴格執行居家隔離規定,如有生活需要可以聯繫社區協助。陳某陽拒絕繼續執行居家隔離措施,同時惡語相向。為維護珠海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民警依法將陳某陽傳喚到公安機關調查。
經調查,陳某陽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香洲警方依法作出了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相關負責人表示,陳某陽與家人在春節期間從疫情發生地回到珠海,他們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可能性較大。居家隔離,這是對陳家的保護(因為每天都體溫監測,可以早發現、早治療),更是對珠海居民的保護。當前正處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關鍵時刻,每一位珠海市行政區域內的居民都應該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從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每一項決定,在這種特殊時期,希望大家多些理解,多些包容,可以眾志成城、共克時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