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一名廿八歲有詐騙前科在緩刑期間的本澳女子再度犯案,涉遊說他人投資轉租單位,又聲稱可以為其中兩名內地女子申請來澳工作。期間發放花紅,增加投資可信性,先後詐騙三人共三十二萬元。
司警表示,案中嫌疑人姓楊,無業。曾於二0一六年至二0一八年期間使用同樣手法,涉及六宗詐騙案件各事主損失五萬至四十萬元,她去年十一月被判兩年刑期,緩刑三年,前日經關閘回澳時被截獲,有人向司警承認犯罪,供稱是因欠下數百萬元債務。
案件揭發是今年五月及上月,有兩名內地女子及一名本澳女子向警方報案,稱遭楊女詐騙。楊女以介紹工作及低價租屋為餌,誘使三人交出款項,其後沒有結果。涉案的楊女將被起訴巨額詐騙及以詐騙維生罪名。案移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