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產假過渡期政府差額補貼卻排除外僱僱主 兩強制性假期重疊如何補償待政府解釋

 【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當中,對於有薪產假增加至七十日的過渡期間,政府給予僱主的差額補貼郤排除外僱做法,委員會關注政府的立法政策?另外,委員會對於疊假補假等條文,就關注實際如何操作問題。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會上討論到法案對女僱員增加有薪產假至七十日的內容,而在法案有關過渡規定中建議,女性僱員在法律生效後首三年內分娩、分娩時勞動關係已超過一年及女性僱員為澳門居民時,僱主只須支付五十六日的產假報酬,其餘十四日則由政府補貼。然而,委員會疑問,為何補貼的範圍不包括外地僱員?認為此舉將令外僱的僱主須全額支付七十日產假報酬。委員會將要求當局解釋這條款是基於怎樣立法政策?而委員會現時對此條款並沒有立場。

 至於在疊假補假方面,黃顯輝指,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當每周休息日與強制性假期重疊,僱員不可獲得應有補償。但在法案引入改善,建議若出現疊假情況時,僱主需要在三十日內為僱員補一日假。對此,議員沒有反對意見,但委員會就關注到,倘若補假當日僱主需要僱員上班時,應如何作補償?

 同時,法案並沒有處理兩個強制性假期重疊時的補償安排,當中有議員提出過往曾出現國慶與中秋節翌日的重疊,委員會希望政府解釋上述兩個疑問。

 另外,三常會昨日亦簽署了《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的意見書。黃顯輝表示,政府接納了委員會之前提出的大部份意見,當中亦將法案條文由原來的六十多條減至四十多條。他有信心法案可以今個會期八月中結束前,大會作細則性討論及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