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央積金一九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公佈 逾十五萬人不被列入名單

 【特訊】社會保障基金消息:社會保障基金昨(十二日)公佈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二零一九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本年度共有三十七萬一千零七十八人被列入名單,十五萬五千四百三十三人不被列入名單,市民可透過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二十四小時語音熱線二八二三零二三零、自助服務機或親臨各服務點查詢。

 同時符合以下三項要件的人士可被列入二零一九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

 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已年滿二十二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仍然在生;

 在二零一八年內至少有一百八十三日身處澳門。

 被列入名單人士無須辦理任何手續,其個人帳戶可獲分配七千澳門元;如為首次獲分配款項,將同時獲分配鼓勵性基本款項一萬澳門元。至於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如屬年滿六十五歲或首次不被列入者,將會收到通知書。

 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倘屬下列情況,可提出聲明異議,而提出獲得二零一九年款項權利的時效為三年,即有關權利將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逾期則失效:

 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

 住院;

 住所在內地,且年滿六十五歲;

 住所在內地,且未滿六十五歲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須接受非住院護理、姑息治療、康復服務或須家人照顧;

 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

 負擔住所在澳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

 公務、為澳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

 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須經行政長官許可)。

 為著更有效分流聲明異議及提取款項的工作,社保基金呼籲有關人士配合,儘早於今年七月底前填妥聲明異議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回以下地點:

 一.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

 二.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三.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四.市政署轄下六個市民服務中心: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五.社會工作局轄下三個社會工作中心(即日起至九月三十日):北區(台山)社會工作中心,西北區(青洲)社會工作中心,中南區(沙梨頭)社會工作中心。

 六.下環浸信會社會服務中心(即日起至九月三十日)。

 市民親臨上述地點之前可先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https://account.gov.mo)預先取籌或預約時間。

 另外,今年合資格進行提款申請的長者約有六點七萬人,社保基金將如去年一樣分批接受提款申請。八月份會優先接受七十五歲或以上長者、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一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人士的提款申請,九月份接受六十五歲至七十四歲長者的申請。

 市民如有查詢,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二九五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