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部份議員均投贊成票 「網安法」法案獲細則性通過

 【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網絡安全法》法案,只有蘇嘉豪議員對一些敏感條款投棄權票,絕大部份議員均投贊成票。

 會上,蘇嘉豪提出當局會否以網絡安全為由,要求網站刪除內容?又會否透過斷網、封鎖網站等方式來阻斷網絡攻擊?保安司長黃少澤回應表示,司警局僅有義務去檢測網絡風險,以及向關鍵基礎設施發出風險指引,無權封鎖網站,這是由營運者自行決定。黃少澤又指出,營運者若導致客戶損失,或令本澳出現癱瘓,須要自行承擔責任。

 對於蘇嘉豪指出,法案訂定了法律的適用範圍包括視聽廣播機構,對此有所保留。黃少澤則回應表示,網絡安全監察並不涉及監察網絡言論及內容,市民將來若認為執法出現問題,可透過廉政公署或法院行政申訴,而法案亦已列明一切監管手段。

 司警局資訊及電訊協調廳廳長陳思晶指出,法案的原則是「誰運行誰負責」,當局只會制訂最低標準的指引,而各行業實體亦會自行制定行業指引,因各個行業所面對的風險不一樣。雖然內地法律有相關標準,但《網安法》則沒有在法律中規範相關標準。

 林玉鳳議員就關注法案中檢視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數據資料是否僅由司警負責?黃少澤表示,法案清晰地說明是由司警局負責,這是基於法律配備、技術力量及打擊犯罪之間的關係,而且由警方專責檢視是有國際慣例支持。

 法案獲通過後,蘇嘉豪作出表決聲明指出,雖然政府在立法過程作了解釋和讓步,釋除了部份疑慮,但這些權力的行使全都有機會被濫用,網絡自由和通訊自由總是流失得不知不覺,立法會和全澳門市民都需要時刻戒慎恐懼、監察政府執法工作。

 另外,鄭安庭及麥瑞權兩名議員表决聲明指出,隨著網絡在各行各業的廣泛應用,以及本澳智慧城市的建設,網絡安全日益變得重要,尤其一些涉及國家機密的網絡信息甚至關係到國家安全。相信本次通過的《網絡安全法》法案,能夠更好的維護本澳網絡安全。

 鄭、麥兩議員希望政府向廣大市民做普法宣傳和教育推廣工作,以打消市民的疑慮,同時令得他們更好的了解以及理解維護網絡安全的必要性,從而讓市民和政府一起维護本澳網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