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議員及多個工會代表遞三千簽名 促修法打擊非法工作

 【專訪】本澳黑工、過職過界等非法工作情況嚴重,但政府被批評長期打擊不力。勞工界立法議員李靜儀及李振宇昨日與工聯屬下多個行業工會代表到政府總部,遞交早前收集到逾三千個簽名,要求嚴厲打擊黑工、過職過界工作,以保障居民的就業權益,及確保社會的秩序及安全。

工聯促請行政長官責成相關部門做好檢討法律的工作,必須盡快修法填補法律及機制的不足,包括修法加重罰則,加重違法成本;加強恆常巡查執法,增加阻嚇力;取銷或不批出違法僱主的外僱額,以儆效尤。

 工聯指出,本澳黑工、過職過界等非法工作情況嚴重,非法工作不僅存在於交通行業和建築業,就連酒店、飲食業、博彩業都不時有投訴甚至查獲個案。但本澳對於非法工作的罰則過輕、阻嚇力不足,變相令一些違法者肆無忌憚。多年來,面對勞工界以至社會多年來的批評及訴求,又或當發生涉及黑工或過職過界工作的意外事故時,當局均「例牌」表示絕不姑息、嚴肅處理,但在執行法定附加處罰方面卻「放軟手腳」;對於檢討完善法律方面更是不積極作為。

 立法議員李靜儀指出,曾有前線執法人員反映,其局是有針對非法工作做行動,但截查了非法工作者後,其處罰極之輕微。根據勞工局的年度報告反映,由於現行罰則只是罰數千元了事,阻嚇力極之輕微,導致企業聘請非法工作者時,會為其帶來豐厚的盈利,但同時間處罰的風險及罰金都相對較輕。

 另方面,而即使法律有規定可處以附加處罰,當局就「放軟手腳」,多年來根本無認真執行。工聯指出,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倘若僱主違反第三十二條一至三款規定,當中包括聘用外僱過界或過職工作,除可行政罰款外,亦可以全部或部分廢止僱主的聘用許可,以及剝奪其申請新聘用許可的權利;引入此措施,至少較單單罰幾千元更具阻嚇力,加強當局懲處違法僱主的法律手段。只可惜,根據勞工事務局的資料,當局僅在法律生效的初期有執行,二0一一年的一0一人次違法者中,附加處罰人次有九十四次,即有百分之九十三的情況會有附加處罰;然而,從二0一二年至一八年共有二千六百七十三人次違反第三十二條一至三款,但附加處罰數字卻只有五十宗,執罰率不足百分之二,與政府一直所聲稱的嚴厲執法完全不符(見附表)。

 李靜儀批評,現行制度執行不好、罰則過輕、執行不足,就會令到非法工作的情況蔓延至各行各業。而在今次簽名行動中,有不少居民都反映,非法工作問題十分嚴重,甚至影響居民就業。亦有開設裝修公司的僱主反映,非法工作問題不只對僱員受到影響,就連正規聘用僱員的公司亦受到非法工作者、自由勞工的影響,這對行業發展以至公平競爭都帶來嚴重衝擊,更會衍生治安管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