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利益衝突

 菁菁常聽人說公務員要小心「利益衝突」,究竟甚麼是利益衝突?這天,她來請教Ⅰ博士。

 菁菁:「常說公職人員在工作時,要小心避免利益衝突,其實甚麼是利益衝突?」

 Ⅰ博士:「『利益衝突』指公務人員的私人利益與部門追求的公共利益出現矛盾或衝突。」

 菁菁:「你說的私人利益,是指個人的『著數』嗎?」

 Ⅰ博士:「私人利益涵蓋公務員本身、其親友或所屬團體、與該公務員有私人交惡或親密關係人士的財產利益及非財產利益。」

 菁菁:「如果公務員面對利益衝突時,不能以公正無私的態度處事,那就會出現問題!」

 Ⅰ博士:「對!其實許多貪腐行為的出現往往因存在利益衝突所致。因此,公職人員有責任留意及避免任何可引致利益衝突的情況。」

 菁菁:「有具體例子嗎?」

 Ⅰ博士:「有的。例如某公務員的職責是負責對商業場所准照發出技術意見,他在處理一項申請時,發現相關場所的一名東主是他的妹夫,其後接到妹夫的電話,表示該場所某些方面未符合要求,希望他網開一面,在技術意見上稍作隱瞞,並承諾開業後立即進行改善。」

 菁菁:「嗯,該例子很明顯是公務員親友的利益與部門利益存有衝突。」

 Ⅰ博士:「是的,假如該名公務員答應妹夫的要求,即使沒有收取任何利益,亦會觸犯《刑法典》的濫用職權罪,最高可判處三年徒刑。此外,還會被追究紀律責任。」

 菁菁:「濫用職權罪的後果相當嚴重啊!但澳門地小人多,人脈關係密切,倘公務員在處理公務時,遇到親友參與,該如何避免自己陷入利益衝突呢?」

 Ⅰ博士:「其實法律已設置一套完善的迴避制度,旨在確保行政當局及公務員以公正無私的態度開展行政活動,我們下回再詳談吧!」◇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