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婦聯講仲裁調解

 【特訊】由法務局與澳門婦聯總會合辦的二0一九婦女普法義工團培訓計劃,日前邀請了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律師,為六十多位學員簡介仲裁和調解制度,學員積極提問,互動氣氛熱烈。

 黃淑禧在講課中指出由於粵港澳三地涉及三個法域,且在「一國兩制」前提下的灣區法律制度也存在較大差異,對於解決跨境商務及民事糾紛過程中必然遇到法律衝突問題。而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到推動通過非訴訟爭議解決方式(包括仲裁,調解,協商等)來處理跨境糾紛問題。

 黃淑禧通過實例講解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產生各種糾紛是不可避免的,訴訟(到法庭打官司)不僅耗時耗錢,而且官司過程和內容會因為公開庭審而被公眾知悉,有時更會引來負面的報道,讓企業或當事人名譽受損,讓合作夥伴反目成仇。而訴訟,仲裁與調解作為解決爭端的策略工具,仲裁和調解就顯得更加靈活、省錢、公正、快捷、保密。仲裁是以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為基礎的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同意將爭議提交給仲裁庭,由仲裁庭適用雙方協定的準則或仲裁條款規定去作判決。調解就是雙方當事人自願聘請一第三方(調解員)協助他們之間在良好的氣氛談判解決分歧。為進一步發揮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平台的橋樑作用,特區政府近年開展有關仲裁及調解制度的立法工作,有意推動本澳成為商貿爭議仲裁中心。

 課堂上學員們都認真聽講並提出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種糾紛問題,導師一一解答給予分析尋求最佳的爭議解決方案。學員表示透過導師的講解,認識到仲裁和調解的基本知識,更了解到兩者將在未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建設過程中,可發揮解決各種因三地存在的差異而產生糾紛的積極作用,大家都收獲了知識,增進了對大灣區發展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