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為進一步加強對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保護,文化局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對建議列入該名錄的項目進行為期三十日的公開諮詢,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是次建議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共有十二項,包括:粵劇、涼茶配製、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媽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土生土語話劇、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公開諮詢期由二0一九年三月十三日至四月十一日(共三十日),並將於三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公眾諮詢會,現場設有即時葡語傳譯及手語翻譯,歡迎全澳市民踴躍參加發表意見。
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諮詢文本可由三月十三日起辦公時間內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轄下圖書館及政府資訊中心查閱或索取,或於文化局專題網頁下載,歡迎市民於公開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向文化局提供意見。詳情可參閱諮詢文本或於網上瀏覽www.culturalheritage.mo/Survey/ichlist。如有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三六六三二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