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專業資格認可」法案完成討論 規定公職社工不能註冊

 【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並完成了對政府上周五提交的最新修訂法案工作文本的討論。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對傳媒表示,政府在新文本中明確規定,公職社工不能註冊;即維持「一專兩制」。他指出,法案建議在法律生效實施五年後作出檢討,不排除未來會有很大的轉變,其中,政府可能設立公職社工的特別職程,這樣就可改為「一專一制」。

 在社工制度法案,政府的政策取態都是「一專兩制」,即對民間機構社工與公共行政人員社工,是採取不同的制度,其中建議公職社工無需註冊。然而,二常會認為政府需要釐清條款用辭。陳澤武表示,在新修訂文本中明確規定,社工執業需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註冊,但對公職社工則不能註冊。陳澤武指,公職社工可用「社工」的稱謂,但沒法律保障及沒法律地位。

 另外,政府接納委員會的意見,在新文本亦明確對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提出申訴的範圍事項,包括社專會不審理有關社工專業資格註冊,或註銷有關資格等,有關人士可在法定時間內向社專會提出申訴。陳澤武表示,如果對社專會的處理不滿,仍可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陳澤武表示,委員會對新文本沒有特別意見,開始草擬意見書,待政府提交修訂法案的正式文本,希望下月中可完成並簽署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