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探討引入「扣分制」等七大範圍 修訂交通法60日公開諮詢展開

 【專訪】《道路交通法》修訂即日起至三月二十九日公開諮詢,期間內公眾諮詢會、專場諮詢會各三場,政府方面希望能聽取公眾對於修法的相關意見或建議。

 交通事務局等方面昨上午在交通事務局多功能廳舉行新聞發佈會,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司馬超雄、交通事務局法律輔助處處長歐玉珍出席。林衍新介紹了是次諮詢的目的、主要內容及修法方向,

 據介紹,現行《道路交通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生效至今已逾十一年,隨著社會發展和澳門整體交通環境的變化,其中部份條文已未能配合本澳現時的實際環境及交通狀況,同時,為提升駕駛員的守法意識,加強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特區政府提出修訂第三/二00七號法律《道路交通法》及其補充法規,並期望透過是次公開諮詢聽取公眾對修法的意見,令今次修法成效更臻完善。

 修法內容主要包括七大範圍:一、加強打擊影響交通安全或阻礙交通的違法行為,包括醉駕、酒駕、毒駕、超速、違泊、非法活動與工程等;二;完善對駕駛員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規範,包括安全帶規定、駕駛重型車時禁用手機免提功能、駕駛者觀看影視、停車熄匙、限制他類車輛在公共道路上通行等;三、修訂關於酒精測試的監察條款;四、修訂構成輕微違反行為累犯的法定要件;五、修訂關於暫緩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照的規定;六、探討將輕微違反轉換為行政違法行為的適當性;七、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適當性。

 相關的諮詢會議共六場。公眾諮詢會三場:二月十三、二十七和三月十三日晚七時半各一場;專場諮詢會三場:二月一日(公用事業及運輸業)、二十二日(社團)、三月二十二日(青年、單車及傷殘人士團體)晚七時半各一場,地點都在交通事務局五樓多功能廳。

 公眾欲了解諮詢文本內,可至交通事務局三個服務專區及政府資訊中心索取,亦可透過(www.dsat.govmo/ITR)下載八八六六六三六三查詢。

 據介紹,是次諮詢期結束後,交通事務局會進行一百八十天的分析及整理工作,再編撰修訂法律的文本,再呈行政會、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