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港澳台居民可申請內地教師資格 老柏生:不等於兩地教師資格互認
【特訊】國家教育部本月(一月)中發出通知,指港澳台居民可申請內地的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教青局局長老柏生昨接受訪問時澄清,有關政策是港澳台居民可在內地申請教師資格,但不等於兩地的教師資格可互認。他稱,外地教師想要到本澳執教,需要到勞工局申請外勞資格,經諮詢教青局意見再作審批。
老柏生認為,有關政策是好消息,讓本澳居民有多一個選擇,在內地省市執教,局方也會繼續以奬助學金等奬勵的方式培養師資。他稱,已初步和國家教育部溝通,了解本澳對有意到內地任教的本澳教師可給予的協助,以及是否可在本澳設教師資格考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