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修訂勞工法 勞資雙方對部份內容仍有分歧 官稱將因應續速開展工作

 【專訪】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會議,其中議程討論優先修訂勞工法七項內容和全面最低工資法案。雖然勞資政三方協議暫擱置,最大爭議的強制假日「四選三」調假方案,不過,勞資雙方對於增設侍產假、增加產假,以及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則仍意見分歧。

 勞方代表、工聯理事長梁偉峰會後表示,當務之急是盡快調升「一行業兩工種」的最低工資金額。同時,關於訂立《全面最低工資》法案,勞方要求細化檢討有關最低工資金額調整操作的機制體制,以及應考慮在法案內設有工種性,行業性的最低工資。

 然而,資方代表、中總副理事長崔煜林反對產假增至七十天,認為會對人力資源造成極大影響,政府在諮詢文本提出增加十四天無薪產假,現時變成有薪,是無考慮僱主承受能力,應由政府全數補貼增加的十四天產假報酬,而非對補助設過渡期。

 至於增設五日男士有薪侍產假方面,崔煜林指出,政府原本在諮詢時提出有有薪侍產假為三至五日,「點解唔定四日,偏偏要最高的五日?」認為政府沒有考慮中小微企的承擔能力,政府不尊重,甚至漠視資方的意見。他又反對推行全面最低工資,認為會對中小微企帶來沉重經濟負擔並推高物價。

 另一方面,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則表示,勞資雙方會上充份討論了多項議程,包括調升社保供款和《全面最低工資》法案等,雙方對部份議程完全達成共識,對部份議程認同大方向,但需要微調行文細節,亦有議程未達共識暫不討論。政府未來將會因應不同情況,盡快開展後續工作,包括修訂法律文本等。

 他又指出,政府立場是希望將勞資雙方已有共識或認同大方向的內容,爭取盡快進入立法程序。

 勞工局局長黃志雄指,勞工法修改涉及許多不同的持份者權益,政府未來將接觸更多不持份者作更多解說,相信效果會更好。至於最低工資能否在明年政府換屆前完成修訂?黃志雄則表示,最低工資是二0一九年的立法項目,聽取勞資雙方意見後,會跟進後續工作。他指,將盡快修訂文本,期望明年提請到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