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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以三項改革措施 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

 【香港中通社十月三十日電】(記者 徐嘉儀)香港特區政府三十日舉行專題記者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就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三項主要改革措施進行講解。

 當天,特區政府進一步闡述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建議的基礎上推出的改革措施。據公佈,特區政府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三項主要改革措施,包括訂立針對樓宇維修圍標的刑事罪行,將新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優化現有民事制度;以及成立跨部門聯合特遣隊。

 丘應樺表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聯同競爭事務委員會及律政司檢視了《競爭條例》,就樓宇維修圍標行為刑事化進行法律研究工作,同時考慮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的相關建議。《競爭條例》修訂建議的重點,是針對性將涉及樓宇維修工程招標的四類嚴重反競爭行為,即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限制產量,定為刑事罪行。建議最高刑罰包括監禁十年、罰款一千萬港元、違法所得商業利益的三倍或是違法期間每年度本地營業額的百分之五十。

 行政長官已責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牽頭成立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聯合特遣隊,建立針對打擊圍標集團的特別行動機制,加強情報搜集和交流、聯合執法及風險預警。

 鄧炳強表示,特遣隊成員包括警務處、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特遣隊會整合各部門執法權力,主動出擊,針對特定集團和案件組成專班,集中研判風險、部署行動及督促執行,提升行動效率及執法效能。特遣隊會從情報共享、聯合行動及預防三大方向,全面打擊圍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