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等保護境外育種者合法權益 最高法發佈典型案例

 【中新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4日發佈5件植物新品種保護典型案例,涉及依法平等保護境外育種者合法權益等內容。

 在此次發佈的「『普拉布魯1542(Plablue1542)』藍莓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中,某種植基地偷枝繁育海外藍莓苗品種,被認定為以侵害品種權為業。

 一審法院據此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令該種植基地賠償某農業公司經濟損失共計14.4萬元(人民幣,下同)、維權合理開支1萬元。該種植基地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法表示,本案細化了「以侵權為業」的司法認定標準,加大對種苗繁育源頭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係人民法院平等保護中外育種者創新成果的典型案例」。

 此次發佈的5件案例中有2件適用懲罰性賠償,2件全額支持品種權人上訴主張的賠償額。

 在「『遠科105』玉米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中,侵權主體銷售未經審定、無合法經營資質的套牌種子,在行政查處過程中,又通過註銷舊主體新設主體「換殼」、轉移侵權種子等方式企圖逃避責任。最高法二審依法認定侵權主體具有侵權故意且情節嚴重,適用懲罰性賠償判賠120餘萬元。

 最高法指出,針對套牌經營、規模化種苗繁育等種業嚴重侵權行為,加大損害賠償力度,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顯著提升侵權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