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市民出席《社團法律制度》首場公眾諮詢會 初步設想會按「休眠」時間長短作篩選

 【特訊】《社團法律制度》正進行公開諮詢,政府昨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近一百名市民出席。有出席市民關注「休眠社團」問題。身份證明局局長陳海帆表示,初步設想是會按照社團「休眠」時間長短作篩選,整理名單並發送信函。

 首場公眾諮詢會昨下午假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演講廳舉行。

 陳海帆表示,針對現行社團法律制度的問題,特區政府提出了以下幾個主要修法方向:

 一、完善結社權保障制度。澳門居民的結社自由受《基本法》保障,而具體的結社程序及社團運作規則,則由《民法典》和第二/九九/M號法律《結社權規範》共同作出規範。相關的法例實行多年,存在不少完善空間,例如在權利行使方面,需要進一步明確社團設立的基本要求及要件,包括對社團名稱的規範、創立人及機關據位人資格及人數要求,以及章程核心內容等。

 二、統一主管實體,優化社團登記全鏈條。建議由身份證明局作為統一主管實體,負責社團設立及運作的全流程監管,規範行政當局對社團設立申請的審查權限,引入適當措施優化對社團的監管。

 三、營造更優的社團發展氛圍。為進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保障社團規範運作,建議對社團運作中不規範、須補正及消滅等情況作出更明確的處理規定,以優化社團的管理效能。同時建議透過創設「休眠社團」處置機制,有效跟進及處理長期不運作的社團,減少管理上的行政成本,為社團發展營造更有利的環境。

 社團及財團登記處處長羅健儀介紹公開諮詢重點內容,

 隨後政府代表與出席諮詢會的市民就相關問題進行交流,市民積極發言。

 期間共有二十名市民在會上發言,普遍認同修法方向,多名市民認為修法有助保障居民的結社自由權,有市民關注修法對引導和促進本地社團的長遠發展。此外,亦有市民關注修法後身份證明局會否提供相應指引及技術支援,協助社團順利過渡新法。同時,有市民對總會與分會之間的關聯性、新法對社團名稱的識別性和真實性的判斷標準、社團創立人的資格等方面表示關注,並期望政府修法後做好宣導教育工作。還有休眠社團等。

 陳海帆表示,當局初步設想按社團「休眠」時間長短作篩選,整理名單並發送信函,若社團沒有會址則會嘗試聯絡社團創立人;社團須在特定期間例如八十日內作出補正,由接獲通知起計算。她稱,當局將出台相關指引,協助社團做好過渡期的補正工作,若社團處於補正期間,將影響接收政府資助。

 就諮詢文本提出一個地址最多被三個社團登記為會址。陳海帆稱,現時逾兩成半的社團重複使用兩個或以上的會址,部份甚至登記在商業機構,缺乏運作真實性,政府希望加強監管,有關會址要求只適用新法生效後設立的社團,現有社團不會強制要求。

 陳海帆局長在總結時表示,是次修法對優化本澳社團發展環境及社會基層治理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市民所提的意見極具參考價值,特區政府將對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仔細研究分析,持續優化法案文本內容,以及繼續做好法案宣導工作。

 昨日出席的官員還有,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曾翔、顧問張國華及謝耿亮、身份證明局副局長馮伯恩、法務局立法統籌及規劃廳代廳長張欣婷等。

 《社團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期將持續至九月二十三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諮詢專頁(https://www.dsi.gov.mo/assocp)、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諮詢專頁、「一戶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身份證明局、市政署、法務局、政務服務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等索取諮詢文件。

 特區政府接下來還將舉辦兩場公眾諮詢會。有意參加公眾諮詢場的市民,可透過上述諮詢專頁或致電二八三七0七七七或二八三七0八八八預先報名。

 此外,歡迎各界人士透過專題網頁(https://www.dsi.gov.mo/assocp)、「一戶通」的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ps://www.ab.gov.mo)、電郵(info@dsi.gov.mo)、電話(二八三七0七七七或二八三七0八八八)、傳真(二八三七四三00)、郵寄或親臨至澳門南灣大馬路八0四號中華廣場一樓身份證明局提出意見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