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時分,筆者在路氹連貫公路散步,見一年輕男子舉著相機,正為一名女子取景拍攝,畫面唯美,恍如雜誌封面。豈料不消半句鐘,治安警員已上前截查——原來這浪漫鏡頭背後,藏著一宗「不合規範的僱用」案。
案情指,一名內地女子早前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以時薪聘請一名攝影師提供拍攝服務。雙方先於七月十八日在香港完成首輪取景,翌日相約再來澳門補拍。豈料男子架起相機,便被途經警員留意,截查之下,二人對僱用詳情一一坦白:女子付出報酬,男子提供勞力,儼然一場小型「僱傭關係」,惟雙方皆未察覺,這場交易已悄悄踏入法律紅線。
攝影師亦承認,是次拍攝收取了報酬,雙方更非首次合作。事件最終由治安警通報勞工事務局跟進,女子涉嫌觸犯「不合規範的僱用」,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一單看似平常的「網約攝影」,演變成警方介入的刑事案件,箇中轉折,恐怕連當事人自己也始料不及。
法律上,澳門對外地人士在本澳工作,設有嚴格規範——非本地居民未經許可,不得在澳門為他人提供有報酬或無報酬的服務,否則即屬非法工作;倘僱主明知而僱用,亦須負上法律責任。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放諸今日,意思大概是:沒有合法身份做的事,無論出發點多單純,終究站不住腳。手機應用程式雖方便快捷,一鍵下單便有人上門服務,卻無法替代一張正式的工作許可。
街坊或會疑惑,不過是請人影張相,何來「僱用」之說?其實法律看的不是金額多寡,而是有否「以勞力換報酬」的實質。哪怕只是幫忙影相、跑腿、搬運,只要對方並非合法在澳工作的身份,僱主與被僱者均可能惹上麻煩——前者面對行政甚至刑事追究,後者亦難逃被遣返的下場。
筆者想起一句老話:「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應用程式度位請人,看似方便快捷,省卻一重重審查手續,實則暗藏代價。世上鮮有不勞而獲的便宜,法律的門檻,從不會因為一鍵下單而自動消失。
那夜路氹的華燈依舊,鏡頭裡的笑容亦未及收進相簿,便已換成警局的問話筆錄。一場本該定格美好的拍攝,終究因一個「合規」二字,留下了截然不同的結局。◇
(作者於澳門大學法學院修讀刑法博士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