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會工作局接獲行政法院通知,並經向終審法院了解,確認「崇專托兒所」管理實體已撤回因局方不再繼續合作而提起的全部行政訴訟,包括涉及提前終止合作、協議期屆滿不再續約及相關保全措施案件。雙方就「崇專托兒所」之合作關係依法正式解除。
就「崇專托兒所」的營運安排,社會工作局現說明如下:由於雙方合作關係已解除,「崇專托兒所」管理實體須向社會工作局歸還場地;另根據第九0/八八/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該托兒所准照有效期至今年八月二十六日屆滿。為確保家長有足夠時間為子女辦理轉托,「崇專托兒所」應向在托幼兒的家長清楚交代終止營運的具體安排,並妥善處理後續事宜。
目前本澳托兒所各年齡段托額十分充裕,尤其離島區更有足夠托額可供轉托,家長可以放心。家長如在轉托上需要協助,可致電八三九九七七八三與社會工作局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