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發佈非化石能源 電力消費核算指南
【中新社北京六月一日電】(記者王夢瑤)為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五部門六月一日對外公佈《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指南(試行)》(下稱《指南》)。
目前,中國非化石能源消費中百分之九十五為電力,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工作面臨核算規則不統一、核算對象覆蓋面不足、不同政策機制相互銜接有待加強等問題。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一日表示,《指南》作為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基礎性制度,基於統籌銜接、穩妥有序、科學合理等基本原則,對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的認定方式和核算方法做出了具體規定。
分類認定每千瓦時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的歸屬。《指南》明確了三種認定方式:一是物理認定,包括非化石能源電力自發自用電量、綠電直連等新業態新模式的自用電量、非化石能源發電項目生產耗用電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認定,包括非化石能源電力參與電能量交易、綠證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攤認定,主要針對未參與物理認定和交易認定的非化石能源電量,為確保核算的完整性,納入省間分攤和省內分攤。
分層明確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的核算方法。《指南》明確了省級、地市和電力用戶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的具體核算方法,既考慮了不同層面數據口徑的銜接統一,又避免重複核算。在同一層面核算中,每千瓦時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量,只採用一種認定方式、只認定給了一個主體,確保核算方法的科學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