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開展強制清算試點 破解「僵屍企業」退出難題
【香港中通社四月二十七日電】近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選取北京、河北、江蘇、浙江、河南、四川、廣東等七省(市)開展由登記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試點工作。
據「市說新語」公眾號二十七日消息,針對經營異常且怠於履行清算義務的企業,在原來可以由公司股東、債權人等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基礎上,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專門新增了有關部門或者公司登記機關可以作為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
試點的主要任務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推動建立工作機制。試點地區市場監管部門主動對接人民法院,深入開展調研,確定本地區試點的時間表、路線圖、保障措施等。二是完善清算制度規範。建立企業篩查機制以明確適用範圍,理順行政與司法銜接的各環節及材料要求,並支持清算組履職,鼓勵設立專窗高效辦理檔案查詢、註銷登記等事項。三是強化業務數據共享。推動打通與人民法院的數據接口,實現信息共享,完善註銷「一網」服務平台功能,為強制清算和破產企業註銷提供「全程網辦」服務。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將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總結梳理,發掘總結並宣傳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將試點成果轉化為制度規範,有效破解「僵屍企業」退出難題,推動經營主體「新陳代謝」良性循環。
所謂「僵屍企業」,是指那些喪失自我發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必須依賴政府補貼、銀行續貸等非市場因素「輸血」才能維持生存的企業,它們長期虧損、資不抵債,卻難以通過市場機制順利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