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另類吸煙產品 抵港日男被判囚八個月
【香港中通社四月十八日電】一名日本抵港男子的行李中藏有二點八萬支另類吸煙產品,他涉嫌非法進口,十八日被判囚八個月。
香港衛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十七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於該名男子的行李中,檢獲二萬八千四百支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隨即拘捕及檢控該名人士。
自香港《二0二五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二0二五年九月十九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二十三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二十六人被定罪和被判處監禁,刑期由兩個月至八個月不等。
衛生署忠告市民和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加熱煙產品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亦不應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五十萬港元及監禁兩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二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