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議會通過死刑法案 授權對巴勒斯坦施襲者判絞刑
【香港中通社三月三十一日電】以色列議會三十日以六十二票贊成、四十八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一項備受爭議的死刑法案,授權法官對其認定實施「致命襲擊」的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判處死刑。
據《以色列時報》報道,該法案被視為極右翼政客、國家安全部長本-格維爾領導的「猶太力量黨」一項重要政治成果。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在表決中投下贊成票。
根據法案內容,被軍事法庭判定實施致命襲擊的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會被默認判處絞刑;法官在「特殊情況」下可對其判處終身監禁,但相關標準未作明確界定。
根據以色列現行法律體系,安全案件和部份刑事案件中的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嫌疑人通常由軍事法庭審理;以色列公民和定居者則適用民事司法體系。
法案還規定,判處死刑無需「合議庭」的法官一致同意,僅需簡單多數即可作出裁決。該法案不具有追溯效力,因此不適用於二0二三年十月七日襲擊以色列的相關人員,針對這一事件的立法正在另行推進中。
此外,據以媒報道,該法案還適用於以色列實際控制的其他地域,包括加沙地帶部份地區。
巴勒斯坦總統府同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並反對以色列議會當天通過一項允許對巴勒斯坦人處以死刑的法案,稱其公然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
巴勒斯坦外交部發表聲明說,該法案是「犯罪」和「佔領政策的危險升級」,再次暴露「以色列殖民體系」的本質,試圖以立法為幌子使「法外處決」合法化。該法案使以色列直接與國際法及其原則、價值觀、規範以及國際司法體系對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