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生效 填補全球海洋治理空白
【香港中通社一月十八日電】當地時間一月十七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發表聲明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當日正式生效,標誌著全球海洋治理邁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步。古特雷斯指出,這是「海洋事業的一個里程碑時刻」。
聲明強調,《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首次為位於國家管轄範圍之外、約佔全球海洋面積三分之二的公海區域,建立起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框架,旨在保護並可持續利用海洋生物多樣性。
根據《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各國將遵循統一規則,公平分享海洋遺傳資源帶來的收益,設立並執行海洋保護區,開展嚴格的環境影響評估,同時向最需要的國家提供能力建設和技術支持。
古特雷斯表示,在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和污染等多重危機加劇的背景下,該協定彌補了長期存在的全球海洋治理空白,有助於為全人類打造一個更具韌性、更具生產力的海洋環境。古特雷斯還對協定締約方表示祝賀,並呼籲尚未加入的國家盡快參與。
《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談判進程始於二00四年,於二0二三年六月以協商一致方式獲得通過,並於同年九月開放簽署。中國於二0二五年十二月向古特雷斯交存《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批准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