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昨日表示,特區政府持續對職程制度進行檢討及優化,以適配社會發展、政府施政需要及公務人員職業發展。而技術輔導員、技術員及高級技術員等三個公務員職程的職務特性、內容及學歷要求存在明顯區別,既無條件亦不可能打通,所以目前沒有合併計劃。
立法議員黃潔貞提出口頭質詢建議增設技術輔導員、技術員及高級技術員的銜接機制等。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稱回應時稱,統計資料顯示,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五年,共有一百一十九名現職公務人員透過公職開考實現職程晉升,佔以開考方式進入高級技術員及技術員職程總人數的百分之三十二點二,其中有三十八名現職技術輔導員及三十五名技術員考入高級技術員職程。他又稱,公務員本身更熟悉政府運作,具更有利條件透過公職開考實現職程晉升。
他又稱,關於增設技術輔導員、技術員及高級技術員銜接機制的建議,在職務上,技術輔導員按既定指令負責執行性的職務,技術員(俗稱三五0)按既定計劃獨立擔任研究及應用的職務,高級技術員(俗稱四三0)需獨立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研究創造等職務,協助上級作出決策。鑑於三個職程的職務特性、內容及學歷要求存在明顯區別,既沒有條件也不可能打通,故目前沒有合併計劃。
他又表示,特區政府持續對職程制度進行檢討及優化,以適配社會發展、政府施政需要及公務人員職業發展。隨着社會發展變化、電子工具應用普及和服務流程重整再造等,使行政技術助理員(俗稱一九五)和技術輔導員(俗稱二六0)兩個職程的職務性質日益趨同,故於二零二一年修改了第一四/二00九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把兩個職程合併,完善職程制度。為激勵公務人員積極向上,行政公職局正推進跨職程晉升制度的研究,包括設定明確資格條件、公平透明的晉升程序,以及相關培訓銜接等,協助晉升人員順利過渡至新職務,為優秀人才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向上流動機會。至於人員調動方面,現行機制是以特區施政及部門工作需要為大前提,適用不同任用制度的人員,可在一般部門與具專有人員通則的部門之間,以及不同職程之間雙向調動,達致善用人力資源的目的。由二零二三年三月實施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底,透過該制度調任及派駐的累計個案共三百三十宗(人次),涉及各個範疇共五十八個部門及機構。
對於有議員提出「低職高做」「躺平」等問題,黃少澤認為本質是管理問題,部門主管應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對不作為人員啟動紀律程序,而非凡事依賴制度修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