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文化發展基金推出「第八屆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培育本地音樂人才,推動澳門音樂產業發展,為創作者提供發表原創歌曲的機會,並透過資助製作、設計、發行及宣傳,以及專業意見支援,助力累積優秀作品,拓展市場。
「第八屆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申請期由二0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0二六年二月十三日。資助類型分為「迷你專輯」及「專輯」兩類,不包括合輯及精選輯。所有歌曲須為未曾發表及演出的原創、非委約作品。「迷你專輯」須包含至少三首歌曲,「專輯」則須至少六首。受資助專輯必須於最少四個商業數位音樂平台發行,其中至少一個須為內地平台,並需參與至少一次線下公開演唱,演出受資助專輯內至少一首歌曲。每一申請人僅限申請製作一張迷你專輯或一張專輯。
基金「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請項目的曲詞創作水平、編曲及製作水平、專輯演出者演唱水平;專輯製作計劃;團隊資歷;宣傳推廣計劃及預算合理性作出評分。資助為補貼形式,資助期十八個月。「迷你專輯」資助名額最多六個,每個補貼上限十三點五萬澳門元;「專輯」最多四個名額,每個補貼上限廿七萬澳門元,資助範圍包括製作、交通、宣傳、錄音室及設備租賃等費用。此外,基金將安排專家為受資助者提供專輯製作等相關專業意見。
有興趣人士請於基金網站(www.fdc.gov.mo)瀏覽申請詳情,如有疑問,歡迎致電二八五0一000或電郵dgaf@fdc.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