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行雲)談談打屁股  馬不前

滿州人自在海關「一片石」之戰擊敗李自成的大順大軍後,迅速佔領中原大地,設官理民,便開始頒布各類刑罰。在其《大清會典》中,首先列有「五刑」;五刑是笞、杖、徒、流、死。五刑包括打屁股在內,從此,漢人的屁股岌岌可危,那些貪官污吏,可以使用各種藉口,重重地打漢人的白嫩屁股。

清代為了防止漢人與漢官滾成一團,便立一例:不許本地人出任本省的官,所以,廣東人有言:屁股是注定讓外省人打的。便是指此。一直到辛亥革命後,此例才永廢,革命後,胡漢民,陳炯明兩個廣東佬,堂而皇之做省長,做都督,政績斐然,足證清人是過慮了。

不過,不要以為沒有清人統治便一了百了,漢人的屁股便可以永保無憂,抗戰時期,我家從澳門撤退到珠江三角洲,也還多次看到有人打屁股的鏡頭;原來自從日軍進攻廣東,廣東備多力分,很快便告失守,廣東省的司法機構也無力執法,於是,廣大的西江流域農村的地方,變成了三不管狀態。代官而起的是地方勢力,這些勢力是由財雄勢大的富戶作後臺,把一些鄉紳父老推出來充當法官,這群父老從未接受過專業知識,只用老一套觀念處理民間是非糾紛,於是,使我得以一見打屁股鏡頭。事由如下:粵西農村某一族人,常有所謂強房欺壓弱房現象。

那群所謂鄉紳父老,絕大多數是由強房人士出任,其實,他們只是倚勢欺人而已。

我看到的故事如下:被打屁股的被告李某,本身就是窮戶,為了家中貧窮,買不起魚肉充副食,常常到鄉間的小河撈捕一些小魚小蝦攜回家中作肴饌,滿足老人家小孩子的胃口,已有多年。

李某捕魚的小河之側是一方很大的魚塘,有時,春夏之間,陰雨綿綿,魚塘泄雨不及,塘水溢出,有些塘魚也會隨水而流到小河中,塘主向例不管,也不追究。

某一天,窮李照常捕捉小魚,忽然現一尾又肥又大的青魚,以為天官賜福,急急忙忙把牠捉住,放進竹簍中,眼看天色不早,打算提早回家,不料,塘主帶着幾名更伕出現,塘主下令搜他的竹簍,一口咬定這魚是從他的魚塘中偷來,窮李矢口不認,雙方相持不下,塘主邀請父老作主,那群父老在祠堂開堂,他們平日得過塘主的好處,一面倒認為這條青魚是從魚塘偷來的,窮李雖然極力為自己的清白辯護,但父老們一致認定他盜竊罪名成立,判打屁股二十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