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部門發文明確在政府採購中 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九日電】(記者趙建華)中國國務院辦公廳九月印發《關於在政府採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為進一步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提供了制度依據,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稱兩部門)近日發文,提醒各地區各部門準確把握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核心內涵,落實《通知》相關要求。
《通知》明確,本國產品應當在中國境內生產,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實現從原材料、組件到產品的屬性改變。兩部門表示,從具體情形看,在國內保稅區、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生產的產品,屬於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對醫療器械產品,取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授予的準字號醫療器械注?證的,屬於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其他產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在中國境內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