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十二月十九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正式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私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私募扶持辦法》)。該辦法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實施,有效期至二零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私募扶持辦法》是合作區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及《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等相關金融支持政策精神,進一步推動私募基金行業在合作區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各類扶持措施,引導優質私募機構在合作區持續做深做實實質性運營、拓展多元化業務,同時深化琴澳兩地私募基金業的聯動發展。
《私募扶持辦法》以務實舉措支持澳門特區投資基金業發展,對符合條件且成功赴澳門設立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私募機構給予二百萬元扶持。同時,鼓勵合作區私募機構擔任澳門私募基金的外部管理實體,並爲澳門青年在合作區就業創造更多崗位;對在合作區設立辦事處的澳門基金組織予以扶持,進一步拓展琴澳私募基金合作發展空間,助力澳門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私募扶持辦法》對轄區內機構開展量化、併購、跨境投資與份額轉讓等多種類業務均設置扶持條款,積極培育多元化的私募生態,啟動S基金份額轉讓市場。
《私募扶持辦法》以經營扶持爲導向,鼓勵私募機構增加駐島辦公人員、在合作區舉辦行業交流活動,營造良好行業生態;給予私募機構在合作區租賃和購買辦公用房補貼,降低私募機構的運營成本;對在行業評選中獲獎,以及提升資產管理效能的私募機構進行獎勵,支持優質機構在合作區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合作區金融發展局將積極推動《私募扶持辦法》落地見效,支持優質私募機構在合作區穩健展業,爲合作區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