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串謀外國勢力案 今日上午十時在西九龍法院裁決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四日電】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十五日上午十時在西九龍法院裁決。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佈、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罪;其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

 《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佈、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案件在二0二三年十二月開審,由香港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審理,經過超過一百五十天審訊,法庭去年七月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年八月完成結案陳詞。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蘋果日報》要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及封鎖等,黎智英在串謀中是主腦角色,他亦指示發行英文版《蘋果日報》,其目的是為了向外國勢力提出制裁要求。在二0一三年七月至二0二0年七月,黎智英助手在八十多個場合,收取黎智英共逾一億一千八百萬港元,其中逾九千三百萬港元分發予香港不同民主派政黨及政治人物。黎智英亦曾向英國政客創辦的組織「香港監察」,捐款約二十萬港元。

 案件審訊期間,多名《蘋果日報》前高層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確認是受黎智英吩咐而行事,發表反中國、反香港特區文章,並確認黎智英想透過《蘋果日報》英文版「打國際線」。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到其他國家繼續請求「制裁」,證明串謀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繼續。根據證人口供,黎智英是《蘋果日報》的最高決策人,當《蘋果日報》文章具煽動意圖,黎智英明知文章具煽動意圖仍決定發佈,證明黎智英有煽動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