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非法操練罪」 港警國安處再拘一女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四日電】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十四日公佈,就早前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非法操練」罪,拘捕九名男子後,十二日再以涉嫌「非法操練」罪拘捕一名二十六歲女子。
警方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懷疑有人於新蒲崗工業大廈內收藏武器,並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警方調查後,相信該團夥嘗試組織反政府人士並提供訓練,內容包括槍械操練、軍刀訓練、格鬥及無線電通訊等。警方在涉案單位檢取五支長氣槍、兩支氣手槍、五把仿製短刀、一把仿長劍、一些搏擊用具等。
警方早前以「非法操練」罪拘捕九名本地男子,國安處落案起訴其中兩名分別二十四歲及二十五歲男子,他們合共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於十五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女子及案中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提醒市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非法操練」罪性質嚴重,最高刑罰可監禁七年,接受訓練的人可被判監禁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