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在自然資源領域再推創新之舉 《海島十條措施》下月17日施行

 【特訊】《進一步促進珠海有居民海島高品質規劃建設的十條措施(試行)》(簡稱《海島十條措施》)已於近日印發,將於二0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該措施發佈後引發關注,十月十七日上午,市自然資源局召開媒體溝通會,系統解讀政策核心內容及亮點。

 據了解,《海島十條措施》以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範圍內有居民海島為試點,通過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彰顯海島特色、堅持生態理念、推進自然融合」的思路,在規劃層面提出多項創新突破之舉,讓土地資源更精準配置,海島資源稟賦獲得更充份利用,致力於打造中國式現代化特色海島鎮新樣板。

 「《海島十條措施》的出台歷經了大量調研和多輪修訂,力求實實在在服務於全面推進有居民海島高品質規劃建設,為塑造別具風格的海島風貌提供有力支撐。」市自然資源局四級調研員呂毅表示,《海島十條措施》突出的亮點是提高海島土地資源配置的精準度,同時還增加了海島專案規劃管理的靈活度,提升了海島空間休閒遊憩的舒適度。例如,支持採取點狀、零星的集約供地模式,土地租賃的土地供應方式,降低海島專案開發建設成本;鼓勵海島建築設置全天不封閉、可達性強的公共開放空間,支持既有建築沿街空間一體化設計提升,鼓勵利用房前屋後公共空間進行整體環境美化,支持建築外立面提升改造等措施,實現海島既有建築、街道的風貌品質整體提升,營造生態宜居海島環境。

 市自然資源局萬山分局副局長郭錦榮圍繞《海島十條措施》在支持土地精準供應、規劃靈活管控、存量空間提升等方面的具體舉措展開解讀。在土地供應方面,《海島十條措施》支持通過土地租賃等供應方式,集中連片建設小型精品酒店,這意味著通過租賃獲得海島土地使用權,相較招拍掛的出讓模式,投資方成本更低,又有別於海島當前普遍採取的租賃現有房屋進行改造運營的模式,投資方靈活性更大,有助於豐富海島精品酒店供給,實現集中連片,也有助於更好地整合資源。

 在規劃管控方面,《海島十條措施》借鑒「四化」新型住宅理念,鼓勵海島酒店採用「大陽台」、公共休閒平台等形式打造親近自然的半開敞空間,鼓勵海島建築設置全天不封閉、可達性強的公共開放空間,並給予計容面積計算的相應優惠。其中特別提出支持沿街空間一體化設計提升,商戶可利用既有建築門前公共空間佈置可移動式的商業外擺。這些舉措將在保障安全、風貌協調的前提下,讓嶺南特色街道更鮮明,進一步提升商業氛圍,單體建築的「個性」與整體風貌相適應。

 在存量空間提升上,《海島十條措施》支持利用既有房屋集中兼營食品銷售、餐飲、文體娛樂,作為民宿配套服務設施使用,支援民宿房前屋後公共空間納入環境美化,簡化海島民宿改造提升規劃審批手續。此外,還引導村民群眾參與海島管護工作,共用發展成果,打造主客共用的島居空間體驗,營造生態宜居海島環境。

 據了解,此次《海島十條措施》出台,標誌著珠海在海島規劃治理方面邁出堅實一步。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局將持續推動政策落地實施,加強宣傳引導,助力萬山區加速打造「世界級海洋海島休閒旅遊目的地、粵港澳大灣區藍色經濟發展新高地、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理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