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外互聯網平台企業已開展 逾4100家首次涉稅信息報送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六日電】(記者趙建華)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十六日公佈,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工作進展順利,超四千一百家境內外平台已進行首次報送。

 十月一日起,按照《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下稱《規定》)有關要求,平台企業首次向中國稅務部門正式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截至十月十五日,已有六千六百五十四家境內外平台報送平台自身的基本信息,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的平台數量已達四千一百多家,超過應報送平台總數的六成,為今後常態化開展涉稅信息報送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從目前報送的涉稅信息來看,各平台總體能按照《規定》要求報送,特別是部份境內外頭部平台積極主動提高報送數據的準確率和規範性,較好發揮了引領帶動作用。

 上述負責人提醒,所有平台企業需要在十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涉稅信息首次報送工作,對目前尚未報送的平台企業,稅務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培訓輔導和提示提醒力度。同時,嚴格落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的涉稅信息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記者在採訪中還了解到,個別平台為平台內從業人員違規批量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試圖將個人勞務報酬等收入轉化為個體戶經營所得收入,以達到騙享有關政策、少繳或不繳稅的目的。有的平台、中介機構教唆平台內經營者、從業人員通過分拆收入、境外註册等方式轉換主體身份、隱匿收入逃避監管。

 《規定》配套公告明確,通過為平台內經營者、從業人員批量辦理登記註册、更改店舖唯一標識碼以及其他方式違規引導或幫助平台內經營者、從業人員轉換收入性質或者分拆收入,均屬違法行為。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境外互聯網平台為中國境內經營者提供營利性服務的,也需要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有關涉稅信息,境內經營者通過境外注册等方式轉換主體身份以規避涉稅義務,同樣會受到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