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四日,颱風「樺加沙」掠過澳門,十號風球持續高掛十個半小時。沿岸海水倒灌,街道成河,好在政府早就嚴陣以待,市民積極配合留家,最終沒有造成嚴重損失。意外的是,當天下午風雨減弱,河邊新街、水上街市至提督馬路一帶地面積水湧現「漁獲」,一場歡樂的「捉魚派對」隨即上演。
從網傳的視頻可見,不少人捲起褲管,赤腳涉水,以膠籃、花盤、水桶等雜物充當捕具,見魚游過便一湧而上,水花飛濺之間,引來歡聲笑語。這種場景若是發生在鄉間,並不稀奇,但出現在繁華的市街,未免令人覺得魔幻。傳聞有人撈到逾半米長的大魚,神情得意洋洋,可謂「險中作樂」,渾然不顧「樺加沙」的餘威。有人對此表示理解:這次颱風來勢洶洶,居民居家憋久了,好不容易得此樂子,正好釋放壓力。況且這魚若是不抓,要是死在街上,影響市容,倒不如讓人飽了肚腹,又可以博網民們一笑,提升澳門這座旅遊城市的快樂指數,何樂而不為?
誠然,這些理由看似不無道理,但往深處細究,這場「捉魚」狂歡實則暗藏風險。當日,澳門民防中心發出警告指出,留意到不少人在十號風球期間外出,到公共馬路上捕魚,呼籲居民天氣情況仍不穩定,路面存在安全隱憂,應儘量留在家中。畢竟,水浸期間,供電街箱隨時可能漏電,捉魚的人萬一被高空墜物砸到頭,或是被尖銳物體刺傷腳,後果不堪設想。可是,人們只看到了「意外之樂」,卻沒考慮到「意外之禍」。颱風期間,內港最高的水深達一米半,治安警、消防員及海關人員需出動救生艇及水上電車,甚至冒險涉水救援受困的市民。縱然颱風漸歇,市面已然滿目瘡痍,亟需清理路障,若此時有人因捉魚受傷,無疑會給城市救援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再看居民捕獲的魚,除了海魚,還有草魚、鰱魚、鱅魚等淡水魚。事後才知,這些魚原是內港多個魚欄及海上的水產沖到街上的。可惜這些魚並無「實名」可查,在街上四處竄游,即便被抓走,也無人追討。然而,這來路不明的魚,捉魚者真能吃得安心?遺憾的是,大家更關注捉魚人的歡樂,卻鮮有人去關心賣魚者的損失。也許有人辯稱,這只能怪魚販沒做好防範,故應對個人的損失負責。——可這是真相嗎?面對無法作證的魚,媒體有讓魚販子發聲的機會嗎?我只能說,魚販的沉默反倒成全了澳門這座「包容城市」的美名。
最後不得不提,捉魚人群包括不少外僱,他們在澳門從事體力苦活,薪酬不高,有人對他們的捉魚快樂報以同情。但我覺得,外僱更需警醒:切莫為了貪圖小利而罔顧法律,此前便有人因冒用拾獲的「澳門通」「消費卡」惹來牢獄之災。如今,「捉魚」事件已然過去,可萬一再發生呢?捫心自問:我們是否也會上街「捉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