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法支持推動與港澳軌道交通票務互認 促進完善聯程等票務服務

 【中新社廣州十月十三日電】(記者程景偉)廣東人大網十三日公佈《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軌道交通發展條例》(下稱《條例》)。《條例》提出,支持推動與港澳軌道交通的票務互認,推動建立票務互通機制,促進完善聯程、往返等票務服務,提升通勤服務品質。

 《條例》近日已由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將自二0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據介紹,《條例》是中國首部聚焦促進地方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融合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明確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協調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軌道交通發展工作中的規劃等方面重大事項。編製本省軌道交通相關規劃應當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合理安排軌道交通與航空、公路和城市其他公共交通之間的便捷換乘。

 《條例》從做好廣東本省工作、主動加強溝通方面,推動與港澳的軌道交通互聯互通和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對做好與港澳的交流合作作出規定。其中,支持與港澳有關軌道交通項目的銜接和跨區域軌道交通互聯互通;明確在編製本省軌道交通相關規劃時,根據需要預留與港澳軌道交通相關規劃對接的空間。

 此外,《條例》支持加強與港澳軌道交通的運營協調和服務標準銜接,提高在列車時刻、票務服務等方面的協同運營水平;支持與港澳加強溝通協調,合理規劃設計軌道交通項目的線路走向、站點設置、換乘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