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一則食安案件引發關注:多名食安中心衛生督察被指在工作中,將本應用於檢查的食物樣本打包帶回家享用。最終案件判決中,四人脫罪,一人認罪並被判社會服務令。案件細節且不細究,但於我這樣的老饕而言,最先留意到的,卻是這份公職背後暗藏的「吸引力」——比起澳門市政部門日常充公的凍存食材,香港督察們打包的可是現成的菜式,而非雪櫃裡待處理的材料,誘惑力顯然更甚。
細看涉案被打包的食物清單,的確令人口水直流︰阿爾博裡奧米、法式燉小牛肉、醬汁八爪魚、墨魚汁魷魚,還有乳清芝士、水牛莫蘇里拉芝士,甚至連伯爵茶包與粒粒黑巧克力威化都在列。推測這些食物大概率來自某家接受檢查的食肆,而放眼香港密密麻麻的食肆清單,加上食安督察常年累月的衛生檢查工作,理論上能接觸到的美食數量可想而知。
這裡便藏著關鍵疑問:食物樣本用於化驗,本不需要按正常出餐份量取樣,但為何會有如此多樣、足量的食物被「打包」?是真為工作所需,還是借公職之便中飽私囊,變相「吃免費餐」?外人難知內情,也少有人深究——畢竟對被檢查的店家而言,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涉及嚴重違規或犯罪,很少會對官方要求提出反對。也正因如此,此次香港案件,外界多猜測是「內行人舉報」才得以曝光。
這起案件也牽動了澳門相關部門的神經。據悉,澳門負責類似食安檢查的部門,在得知香港案件後,已對同類工作安排採取更審慎的態度。事實上,澳門食肆數量眾多,檢查範圍覆蓋全澳,若有人想借工作之便去佔店家便宜,並非難事。而如何在琳琅滿目的美食誘惑面前,守住公職人員的公正底線,考驗的從來不是制度漏洞,而是個人品格。
食安督察的職責本是守護公眾餐桌安全,這份工作的權威與信任,建立在「公正無私」的基礎上。一旦被口腹之欲凌駕於職責之上,哪怕只是「打包幾份樣本」,受損的也是公眾對監管部門的信任。◇